CASE #02

科林电气「海信突袭」

海信网能暗中吸筹后突然发起要约收购,A股首例敌意要约收购成功案例
02 电气设备制造 202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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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摘要

2024年初,海信集团旗下海信网能在二级市场暗中吸筹科林电气股份,至3月11日触发举牌线公告持股5%。3月18日,海信网能突然宣布发起20%的部分要约收购,震惊市场。原实际控制人张成锁联合石家庄国资展开顽强反击,但最终海信以44.51%表决权取得控制权。这是A股史上首例以敌意要约收购方式成功夺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案例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
案例编号02
上市公司科林电气(603050)
夺权方海信网能(海信集团旗下)
防守方张成锁(原实控人)+ 石家庄国资
争夺期间2024年
所属行业电气设备制造
争夺结果海信获胜
关键手段敌意要约收购
一、涉及公司背景
夺权方

海信集团是中国知名家电和科技企业,旗下海信网能是其布局智慧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平台。海信看中科林电气在配电网智能化设备方面的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,希望通过收购快速进入电力设备赛道,实现从消费电子到工业电气的战略延伸。

防守方

科林电气由张成锁创立,专注于智能电网配电设备,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重要供应商。张成锁通过直接持股加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约20%表决权。石家庄国资作为地方国资平台,持有科林电气股份并视其为本地重点企业。

二、控制权争夺时间线
2024年初
海信网能开始在二级市场持续买入科林电气股份
2024年3月11日
海信网能持股达5%,触发举牌公告
2024年3月18日
海信网能宣布发起20%部分要约收购,要约价21.50元/股
2024年3月—4月
张成锁紧急联合石家庄国资,通过二级市场增持+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反制
2024年4月
海信网能将要约收购价格上调至23.00元/股,吸引更多股东接受要约
2024年4月底
要约收购期满,大量中小股东接受要约
2024年5月
海信网能公告要约收购结果,表决权合计达44.51%
2024年5月
海信网能提名新董事会成员并获通过,正式取得控制权
三、争夺关键节点分析
秘密吸筹(2024年初至3月)

海信网能采取了教科书般的秘密吸筹策略,在触发5%举牌线前累计买入近5%股份,避免过早暴露意图。触发举牌后,立即在3个工作日内宣布要约收购,将吸筹与要约无缝衔接,不给防守方准备时间。

敌意要约收购宣布(2024年3月18日)

海信网能宣布20%部分要约收购,以21.50元/股(较市价溢价约15%)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。这一动作极具攻击性——如果成功,海信将积累约25%持股,远超原实控人。

张成锁+国资反击(2024年3-4月)

张成锁紧急联系石家庄国资,双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扩大表决权。石家庄国资二级市场增持+国资背景基金的加入,试图构建'白衣骑士'防线。同时张成锁公开表态'拒绝野蛮人',发起舆论反制。

要约收购完成(2024年4-5月)

面对国资阻击,海信选择上调要约价至23元/股(溢价约25%),用真金白银赢得中小股东支持。大量散户和机构投资者接受要约,海信最终以合计44.51%的表决权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
四、夺权与防守策略分析

🔥 夺权方策略

  • 长期暗中吸筹,在触发举牌前积累近5%筹码
  • 触发举牌3个工作日内立即宣布要约收购,不给防守方反应时间
  • 溢价要约收购用真金白银争取中小股东
  • 根据需要灵活上调要约价格,展现资金实力和收购决心
  • 利用海信集团的品牌背书,增强要约的可信度

🛡️ 防守方策略

  • 紧急联合石家庄国资构建'白衣骑士'防线
  • 通过一致行动协议+二级市场增持扩大表决权
  • 公开表态'拒绝野蛮人',发动舆论战
  • 试图寻找替代收购方或战略投资者
  • 呼吁监管部门关注敌意收购的合规性
五、争夺最终结果

🏁 海信取得控制权

2024年5月,海信网能公告要约收购结果:合计获得科林电气44.51%的表决权,远超张成锁方的约25%。海信提名的新董事会获股东大会通过,正式接管科林电气。张成锁虽保留部分股份,但已失去实际控制权。这是A股历史上首次以纯敌意要约收购方式完成控制权转移的案例,被市场称为'A股敌意收购元年'。

六、案例评析

本案为A股控制权市场开启了新篇章——敌意要约收购不再是教科书上的舶来品,而成为现实中可行的控制权争夺武器。海信网能的成功证明,只要资金充裕、策略得当,敌意要约收购在A股同样可以取得成功。

海信的成功关键在于'快、准、狠':快——从举牌到宣布要约仅7天;准——精准选择目标公司(股权分散、估值偏低、无强势实控人);狠——果断上调要约价至市价25%溢价,用真金白银击穿防线。

张成锁的防守虽然组织有序,但核心缺陷在于:国资平台增持速度受制于审批流程,而要约收购期限固定(30-60天),时间差导致防守方的资金优势无法充分发挥。这暴露了国资在控制权争夺中的制度性劣势。

中小股东在要约收购中的角色值得深思。海信通过高溢价要约赢得了散户和机构投资者,这本质上是市场投票——中小股东选择了出价更高的收购方。从公司治理角度看,这体现了控制权市场的效率。

最新进展(2026年8月更新)
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:海信控制权更趋稳固(2026年1月)

2026年1月2日,海信网能、李砚如、屈国旺各自向公司出具告知函,确认此前达成的《表决权委托协议》及相关补充协议到期终止。本次权益变动后,海信网能直接持有科林电气1.41亿股,占比34.94%;此前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的合计9.57%表决权回归李砚如、屈国旺各自行使。海信网能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由44.51%变为34.94%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。虽然表决权比例有所下降,但海信网能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未变,且与原委托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,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清晰化。

15亿定增巩固控制权:海信系全额包揽

科林电气公告称,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,发行对象为海信能源(同为海信系控制)。本次发行完成后,海信集团控股公司通过海信网能、海信能源持有以及海信网能持有的李砚如、屈国旺合计控制的科林电气表决权比例将变更为57.31%,海信系对科林电气的控制权将更加稳固。该定增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,但若顺利实施,将彻底解决科林电气控制权潜在的不确定性。

经营持续向好:海外订单突破

2025年上半年,科林电气实现营业收入21.44亿元,同比增长21.89%;归母净利润1.61亿元,同比增长13.29%。公司新签订单金额27.5亿元,同比增长9%,其中配电设备、综合能源同比增长较快。2026年公司海外业务也取得突破,新签订单2.67亿元,显示出海信入主后在资源整合方面的初步成效。

评价:海信对科林电气的控制权经历了"突袭式要约收购—原实控人联合国资反击—表决权委托锁定—委托到期—定增巩固"的完整周期。该案展示了产业资本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后,如何通过公司治理完善和资本运作进一步稳固控制地位。对A股市场而言,科林电气是敌意要约收购成功后成功整合的少数正面案例

七、深度启示与理论分析

📚 理论层:敌意要约收购与控制权市场效率

本案是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在A股的第一次完整实践。Manne(1965)认为,控制权市场是约束管理层的最有效机制——当公司价值被低估或管理层效率低下时,外部收购者通过要约收购取得控制权来提升价值。海信高溢价要约本质上是对科林电气潜在价值的市场发现。

要约收购博弈论角度,海信采用了'两步法':第一步暗中吸筹形成基础仓位,第二步通过溢价要约收购获取多数股权。这种策略降低了单一步骤的风险。同时,海信巧妙利用中小股东的搭便车问题——散户接受要约的收益确定(溢价现金),而拒绝要约继续持股的收益不确定。

🎯 对收购方的启示

  • 目标选择是成功的一半:选择股权分散、估值偏低、流通盘适中的标的。科林电气股权结构分散(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不足40%),是理想的收购目标。
  • 速度胜于规模:秘密吸筹→快速举牌→立即要约的'闪电战'模式,让防守方来不及组织有效抵抗。
  • 溢价是硬道理:海信果断上调要约价至25%溢价,用价格优势直接争取中小股东,这是最有效的手段。
  • 品牌与信誉背书:海信作为知名企业的信誉和资金实力,增强了股东对要约履行的信心。

🛡️ 对被收购方的启示

  • 股权结构是防线:实控人仅控制20%表决权是致命弱点。应通过AB股、一致行动、员工持股等机制构建控制权护城河。
  • 提前设计反收购条款:如分期董事会、超级多数条款、毒丸计划等。遗憾的是,A股上市公司普遍缺乏此类防御机制。
  • 国资角色的重新定位:本案例显示,国资作为'白衣骑士'受制于审批流程和资金决策效率,难以应对快速要约。需要建立更灵活的地方国资应急响应机制。
  • 股东关系管理:平时维护好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,了解其持股意向,关键时刻可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。

⚖️ 法律与治理启示

  • 要约收购制度完善:本案检验了A股要约收购制度的可行性。未来可能需要优化要约期限、最低接受比例等参数,以平衡收购效率与中小股东保护。
  • 信息披露节奏:暗中吸筹到触发举牌的'灰色空间'是否需要缩短披露间隔?5%的举牌线是否需要进一步降低?
  • 国资参与控制权争夺:地方国资作为'白衣骑士'参与控制权争夺,如何平衡市场原则与产业政策目标,需要更清晰的制度规范。

💡 普遍借鉴意义

  • A股上市公司必须正视敌意收购的时代已经到来。注册制改革、股权分散化趋势、外资进入,都将使控制权争夺更加频繁和激烈。
  • 预防永远优于应急。在股权结构还相对集中时,就应系统性地构建反收购防御体系,包括制度设计(章程条款)、股权安排(一致行动/员工持股)和关系维护(投资者关系)。
  • 资本是武器,治理是目的。控制权争夺的最终裁判者是公司的长期价值。任何一方如果不能创造价值,控制权终将易手。

该报告由红瓦资讯研究团队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分析,仅供学习研究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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