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宝能系通过前海人寿举牌入主中炬高新,此后八年逐步掌控董事会和管理层。2023年7月,火炬系联合鼎晖等股东发起反攻,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成功罢免4名宝能系董事,姚振华被保安拦在厂门外无法进入,上演A股年度最戏剧性商战。本案是民营资本与国资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经典案例,涉及举牌、表决权征集、董事会争夺、舆论战等多维度博弈。
| 案例编号 | 01 |
| 上市公司 | 中炬高新(600872) |
| 夺权方 | 火炬系(中山国资)+ 鼎晖投资 |
| 防守方 | 宝能系(姚振华) |
| 争夺期间 | 2015年—2023年 |
| 所属行业 | 调味品制造 |
| 争夺结果 | 火炬系夺回控制权 |
| 关键手段 | 临时股东大会罢免董事 |
宝能系由姚振华实际控制,旗下拥有前海人寿等金融平台,以举牌万科闻名资本市场。2015年起通过前海人寿大量增持中炬高新股份,逐步成为第一大股东并掌控董事会。宝能系入主后推动产能扩张,但资金链紧张及质押风险始终存在。
火炬系以中山市国资平台为核心,代表中炬高新的创始国资背景。在宝能深陷债务危机、质押股份面临爆仓之际,火炬系联合鼎晖投资等机构,通过股东一致行动、征集投票权等方式重新集结力量。
2015年A股市场大幅波动,宝能系抓住时机通过前海人寿集中买入中炬高新股票,以较低成本取得第一大股东地位。举牌策略隐蔽且迅速,火炬系未做有效防范。
宝能系在取得股权优势后,逐步推进董事会改选。通过提名宝能系背景的董事候选人,利用股权表决权优势将火炬系代表逐出董事会,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全面控制。
火炬系利用宝能资金链紧张的窗口期,联合鼎晖投资等机构投资者,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和投票权征集,快速凝聚起足以挑战宝能的表决权力量。这是国资反收购组织能力的集中体现。
7月24日是最关键的决战日。姚振华到场但被保安阻拦,这一幕被媒体广泛报道成为标志性画面。股东大会最终以多数票通过罢免4名宝能系董事的决议,火炬系完成董事会的重新掌控。
2023年7月临时股东大会后,火炬系联合鼎晖成功改组董事会,罢免4名宝能系董事,选举新董事会。中炬高新继2015年以来的控制权重新回到国资火炬系手中。宝能系虽然仍持有一定股份,但已失去对公司的实际控制。该案成为A股历史上国资反击民营资本的标志性案例。
本案最核心的启示在于: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仅取决于持股比例,更取决于股东联盟的维系能力。宝能系虽长期为第一大股东,但在危机时刻未能建立稳固的股东联盟,而火炬系通过联合鼎晖等机构投资者,瞬间扭转了表决权对比。
时间窗口的选择至关重要。火炬系选择在宝能债务危机全面爆发、市场普遍质疑宝能治理能力的时机发动反攻,舆论环境极为有利,监管层也对其予以默许。
临时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权力交接的合法武器被运用到了极致。火炬系严格遵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,通过合法程序完成权力变更,使得宝能系的反击缺乏法律依据。
该案也暴露出A股上市公司在股权分散背景下控制权不稳定的结构性问题。无论民营资本还是国资,如果无法建立防御性股东结构,都可能面临突袭风险。
本案完美体现了Manne(1965)提出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:当管理层效率低下或公司价值被低估时,外部收购者通过取得控制权来提升公司价值。宝能2015年的入主可视为控制权市场对火炬系管理效率的一次'修正';而火炬系2023年的反攻,则是控制权市场的再次作用。两次控制权更迭说明,控制权永远处于动态博弈之中,没有任何控制权是永恒的。
从代理成本角度,宝能系入主后的大规模质押融资行为加剧了代理问题——控股股东通过质押将风险转移给银行和中小股东。火炬系的反攻可视为中小股东对控股股东代理成本的市场自我纠正。
该报告由红瓦资讯研究团队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分析,仅供学习研究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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